原本我也是沉浸在欣賞網路上各式各樣新奇有趣圖片與影片的一群,直到我的圖片莫名其妙出現在Plus28的首頁就是這張:印寶勞動節,而前幾天g+上吵得沸騰的話題,更讓我深刻覺得不當的分享對於原創的嚴重傷害。g+紛爭可見附圖1,有點長,大家看看下面的討論和回覆,就可知一斑

 其實在web 2.0尚未崛起之前,這樣的事情早就散布在ptt以及各樣的論壇網站中,只是問題並不顯著也不起眼,因為許多潛藏的創作者沒有太多公開的地方可以發表自己的想法與創意;到了2.0概念興盛,從個人部落格開始,大家有了平台發表自己的創作,並大方的分享,讓網路上的內容不再單一化,多了更多的業餘創作者,當然這其中也造就了不少名利雙收的部落客。近幾年社群網站崛起,"分享"的這個動作突然間變成了大熱門,更多普羅大眾也可以將自己的所創與隨手所見,透過一傳十十傳百的力量讓更多人看見或者得到更多人的認同。但是....不論是部落格上的文章或是社群網站上的圖片與動態,每個原創者希望的是"分享",而不是"複製",他們希望的是大家來到屬於自己創作的地方觀看,並不是無告知的將圖文盜走,然後在網路上幾番流轉之後,再也沒人知道原創是誰;這無關名與利,而是最基本的"尊重"....

 許多人在網路上應該都看過一些部落格上的文章,它在文章前頭幾行寫了自己的看法與意見,主文卻是"原文轉載xxxx",然後接下去的圖與文全都貼上該轉載的內容,我想這對原創人絕不是一種讚賞而是一種不尊重,別人辛苦的打字傳圖無非也是希望獲得更多人的認同,雖然你註明了出處但卻不是引導閱覽者前往觀看,而是硬讓應該屬於對方的流量留在自己網站上,這種作法無疑就像偷了別人家的裝潢來自己家裡一樣,你覺得原本的主人會開心嗎??

 在社群網站興起後以及谷歌大神的推波助瀾下,這樣的情況更變本加厲,不只是創作連在路上隨手拍到有趣的照片,透過錯誤的分享概念,讓很多人誤以為分享是共享,於是許多以蒐集為名的粉絲團或是專頁因應而生,利用別人的智慧與創意建立了許多人的支持,不但不註明原載何處(更多是幾經轉載也無從得知原創是誰),更甚者還擅自在圖片外框加上自己的浮水印,還成立了網站蒐集這些圖片或影片,並且加入廣告聯播企圖以此營利如這個網站:http://notnomal.com/,完全將"原創"與"尊重"拋在腦後這樣的專頁居然也分正宗不正宗,可見附圖2;而這樣不正當的分享概念不僅是對原創是一種傷害,更讓積非成是的概念漸漸的擴散在網路族群中,許多閱覽者不但不覺得不妥,還覺得"只是分享、只是欣賞、只是有趣、何必認真、又沒營利.....",這讓好不容易建立起的一點點著作權概念被消耗得遍體鱗傷。

 當然並不是每個原創者都想以此成名得利,但是我相信每個原創者都會希望獲得尊重,不論是告知還是註明來源,這些都是小動作,但卻能讓創意得到更多的保障以及維繫,共勉之!!



附圖1
  

附圖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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